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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劉春生/雲林報導】
2019年3月22日 上午12:00
 
雲林縣議會十九屆第二、三次臨時會經十日召開,昨(二十一)日圓滿結束,會中通過縣府頒佈自治條例、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修正、禁用廚餘養豬及非洲豬瘟防疫工作及民政、建設、教育議案並通過黃文祥、林岳璋、蔡東富議員為勞動部預告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八款到第十一項」,恐有圖利特定對象之虞,亦無從解決農業缺工問題。

建請縣府敦請中央於修法前邀集相關單位至本縣召開公聽會,彙集地方民意,並修正草案內合作社或非營利組織不得具有外展農務工作雇主資格,應由縣農會統籌辦理聘雇、派用農業外勞事宜,以利農民直接申請;另放寬外國人以勞工保險證號人數三分之一為聘用上限,改採以全縣農民人口數為基準,以紓解本縣農業勞動人力之迫切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