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徑 : 服務介紹 > 最新消息

【記者李嘉祥/台南報導】2021年11月12日
臺南市北區某事業單位廠房11日發生勞工於廠內進行塑膠繩製作時,因圍巾遭製繩機捲入窒息職災案件。轄管職安署南區職安中心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進行災害原因瞭解,並於現場要求事業單位將可能有再發生職災之虞的製繩機立即停工。南市勞工局也針對職災個案家屬啟動職業災害勞工個案主動服務機制,辦理職災個案慰問及提供相關協助。

勞工局表示,職災發生初判原因,為雇主對勞工操作或接近運轉中的原動機、動力傳動裝置、動力滾捲裝置或動力運轉的機械,勞工的頭髮或衣服有被捲入危險時,未使勞工確實著用適當衣帽,如調查屬實,雇主將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未防止機械、設備或器具等引起之危害,將依同法規定裁處3至30萬元罰鍰。

勞工局長王鑫基指出,每年被捲、被夾事故頻傳,勞工局職安健康處歷年來列為檢查重點,積極辦理被捲被夾危害預防宣導會,並設計防災宣導圖卡加強宣導,後續將持續針對發生被捲被夾職災高風險事業單位加強檢查、輔導及宣導,協助事業單位妥為預防,避免職災發生,也呼籲事業單位作業場所的工作安全必須靠勞資一同守護,設置安全設備設施完成自主檢查;落實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全面提升勞工危害辨識能力,全面做好各項作業安全衛生防護及工作管理,以防止職災憾事再發生。

臺南市職安健康處長李炫昌也提示工廠機械、設備及器具作業被捲、被夾事故災害預防重點,事業單位對從事操作或接近運轉中的原動機、動力傳動裝置等機械,勞工頭髮或衣服有被捲入危險之虞,應使勞工確實著用適當之衣帽,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也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雇主對於使用動力運轉的機械並具有顯著危險者,應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的緊急制動裝置,立即遮斷動力並與制動系統連動,能於緊急時快速停止機械之運轉。如事業單位對於危害預防有疑問,可向臺南市職安健康處洽詢。